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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15102班毛鑫与Y16101班樊哲旭同学精准扶贫调研报告
    2017-08-16 00:00   审核人:

    扶贫重点村的“贫困”现状

    ——记鼎城区中河口镇乐安村

    乐安村为鼎城区中河口镇的省级贫困村,东临澧水河,位于鼎城区最西部,距离常德市中心40公里左右,村民收入来源大多依靠农业生产,部分人口聚居区仍交通不便,且此地是血吸虫病重灾区,村里的老人80%以上都患有血吸虫病,医疗费用占据家庭了家庭很大一笔开支。2016年,原乐安村与长坝村合并组建新乐安村,现全村拥有728户共计2730人,贫困户约128户。

    原乐安村的驻村扶贫工作队入驻的时间为2013-2015年,由于当时乐观估计乐安村的脱贫工作进度,所以2015年驻村工作队已完全撤出,现在全村扶贫工作由村委会和部分联村干部接手,现有扶贫资金仅来源为鼎城区部分科局拨款,据调查,3年经费投入不足100万。截止到20178月,全村在册有24户贫困户尚未脱贫,但村里扶贫工作的真实情况和具体贫困户数量待查。

    在我们的调查走访中,我们分别针对贫困户与非贫困户进行了“三率一度的调查,在实际抽查的56户家庭中,贫困户21户,占37.5%,非贫困户35户,占62.5%。认为村里有比自己更贫困的农户没有纳入贫困户的2户,占9.5%;认为贫困户中存在部分家庭条件较好的,群众反映较为强烈的9户,占16.1%,其中贫困户4户,非贫困户5户;认为村里有脱贫后仍较贫困的家庭的16户,占28.6%,其中贫困户5户,非贫困户11户;认为扶贫帮扶工作较满意的29户,满意度为51.8%,其中贫困户12户,非贫困户17户。

    在第一天的入户调查中,由于有村干部的陪同,所以村民的回答结果比较统一,但从第二天我们的暗访情况来看第一天大多数村民并没有说出内心的真实心声,更由于担心自己说出的情况被其他村民知晓等情况,所以大多数村民对于三率的回答仅仅只是“有”“无”,更多的意见体现在对于扶贫工作的满意度上,即56户村民仅有51.8%的满意度。

    经过我们的整理,村民对于扶贫工作的意见如下:

    ① 村干部素质能力较差、没有把重心放在扶贫工作上

    ② 贫困户仅仅是挂名,大多数贫困户并没有得到任何扶贫措施

    ③ 村里基本没有实行技术扶贫、没有发展扶贫项目

    ④ 村里面评选贫困户和低保户没有真实准确调查

    ⑤ 没有对扶贫进行有力宣传(大多村民不懂扶贫政策)

    ⑥ 贫困户、低保户评选结果没有公示,可能存在虚假贫困户

    ⑦ 贫困户扶贫措施基本没有公开(贫困户自己家中都不太清楚)

    另一方面,我们在同镇里的联村干部讲到扶贫时,他们谈到国家政策是比较好,但是到基层后政策往往难以落实。例如贫困户危房改造补贴,新乐安村里目前修建房屋大多需要20万左右,但国家补贴仅不到1万元,所以村民无法筹措足够资金来修缮房屋;再例如金融扶贫,国家有规定农村信用联合社对贫困户有金融扶贫的优惠政策,但到具体审批时因为担心贫困户没有能力还款,因此大多数农村信用联合社都不给予贫困户以贷款。

    贫困户的期望和驻村工作队及村干部的能力相差很大,贫困户大多无发展生产能力、并且、主观积极性较差。另据我们了解平常在村中实的际人口仅为户籍人口的1/3,大多为老人、儿童,村里绝大多数年轻劳动力都选择外出务工。产业扶持政策与当下农村劳动力外流相矛盾。部分村干部也存在怨言,他们的工资水平很低,但政策到村到户都需依靠他们做大量工作。我们对村干部反映的这些情况表示部分理解。

    因此,我们针对上述问题提出下列部分政策建议:

    1.加强村干部素质队伍建设

    纪律监督等政策真正落实到村里,奖惩分明,对于苍蝇也要用力拍,敢伸手则绝不姑息。

    2.真正落实帮扶措施,敢于帮扶

    贫困户对于政府扶贫的满意度褒贬不一,主要问题还是在于帮扶措施没有考虑贫困户的实际需求。要切实督促帮扶干部在帮扶工作上敢于着手,切忌不作为。在帮扶措施上,我们建议两点:一是针对已确定为贫困户的,结对帮扶干部应多与结对对象及时沟通,了解倾听贫困户的诉求,根据其主要困难提供必要资助以解燃眉之急。二是对于脱贫后返贫的村民应及时向村委会、镇扶贫办反映,对返贫对象及时开展救助,防止返贫现象的发生。

    3.贫困认定更标准、扶贫政策多宣传、评议过程更规范、扶贫措施多公开

    社会保障兜底脱贫对象为:以户为单位,贫困家庭中主要劳动力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无法依靠产业扶持和就业帮助脱贫的家庭。除参见《社会保障兜底脱贫对象认定工作方案》(湘政办发〔201656号)外。我们也呼吁村委会、镇政府多倾听百姓的声音,对于一些不能享受低保而又处于低保标准边缘的特殊情况家庭,给予人道主义的关怀;对于国家扶贫政策多入户宣传或者分组开会;由于涉及农户个人利益,在精准扶贫中,贫困对象的评议是争议最大的问题。在精准识别贫困户的过程中,我们建议村委会在村民聚居地进行多次张榜公示;对于落实到贫困户家庭的扶贫措施也要在村里公开,共同监督。

    4.产业扶贫更完善,帮扶措施更灵活

    在日常生活开支逐渐加大的背景下,资金补助只是杯水车薪,治标不治本,对于尚具劳动力的贫困户而言,产业扶贫才是真正的根本出路,也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关键。对于产业扶贫,我们建议镇扶贫办应多组织学习其他贫困村在产业扶贫上的成功做法,村委与驻村工作队开启思路,根据每个村的实际情况,制定一套完整的自产自销方案,集资成立合作社以保证村民的收入,顺利完成脱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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