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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首届湖南省基础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题验收、第二届湖南省基础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中期检查及第三届湖南省基础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开题论证工作的通知
    2025-10-21 17:43   审核人:

    根据湖南省教育厅《湖南省基础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管理办法(试行)》(湘教发〔2022〕59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和《关于开展首届湖南省基础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题验收及第二届湖南省基础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中期检查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现组织开展首届湖南省基础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题验收、第二届湖南省基础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中期检查及第三届湖南省基础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开题论证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关于结题验收工作

    (一)验收范围

    首届湖南省基础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批准立项的12项教学改革研究项目(见附件1)完成预定研究任务,经项目主持人申请报项目主管单位,由湖南省教育厅组织开展验收结项工作。

    (二)验收材料要求

    1.验收材料类别

    (1)基本材料:开题论证书、中期检查表、结项验收书

    (2)主件材料:研究报告

    (3)附件材料:①公开发表的论文或出版的专著;②成果代表性课例、案例、课堂实录等;③项目主持人及核心团队成员开展项目研究或成果推介的报告、讲座材料等;④成果被各级党委、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教研部门、中小学校采纳或在基础教育教学中应用推广的证明材料;⑤委托项目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⑥资助经费使用报告及开支明细。

    (4)佐证材料:①研究过程性材料,开展研讨活动(含开题、中期检查等活动)的方案、活动资料、美篇或媒体宣传等;②学校、研究团队及学生发展提升等方面材料;③成果社会影响材料等;④其他材料。

    2.验收材料撰写要求。(详见附件2)

    3.验收材料提交要求

    (1)开题论证书、中期检查表、结项验收书按顺序报送。封面标题“首届湖南省基础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重点、一般、青年、委托)资助项目结项基本材料”,并注明主持人、项目单位、时间等信息。

    (2)研究报告。

    (3)附件材料、佐证材料。

    (三)验收程序

    1.申请验收。项目主持人向湖南文理学院教务处提出验收申请。学校对本单位立项项目的结项材料完成审核后报省教育厅。省教育厅不受理个人结项申请。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于验收:

    (1)获得省级二等以上基础教育教学成果或省级一等以上教育科研成果奖励;

    (2)项目研究取得的成果具有重大影响力,省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采纳推广。

    2.专家验收。省教育厅组织专家进行验收。验收专家组根据研究活动开展的频次和效果、研究成果的影响力、研究材料撰写情况等综合研判并做出验收结论。验收专家组成员实行回避原则。

    3.验收结论。验收结论分为“建议优秀”“建议良好”“建议合格”“建议不合格”,其中“建议优秀”总体不超过20%。免于验收项目原则上认定“优秀”等级。

    4.结项审定。省教育厅对验收结果进行审查确定,对结项项目发文通报,并颁发结项证书。

    二、关于中期检查工作

    (一)检查对象

    第二届湖南省基础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批准立项的7项教学改革研究项目(附件3)。

    (二)检查内容

    1.开题论证情况:是否按期完成开题论证,并根据专家组意见,及时修订研究方案后推进实施。

    2.研究进展情况:是否按照预定研究方案开展实质性项目研究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文献查阅、调查研究、数据分析、课堂观察、教学改革实验、课程资源建设、比较研究等及项目单位相关支持措施。过程材料中应至少包含两次专题研讨活动的完整记录,具体包括活动通知、方案、过程记录、成果展示及宣传材料等。

    3.阶段性成果:预期研究成果完成情况。要求至少形成1项阶段性成果(研究论文、调研报告、课例等)。

    4.经费使用情况:经费使用是否符合财务规范要求等、是否用于开展研究活动。

    (三)检查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根据《管理办法》,省教育厅负责组织省直立项项目的中期检查(委托省教科院具体实施)。由项目主持人(或主持单位)提交开题论证书、中期检查表、研究进展材料、阶段性成果材料、经费使用材料等,经所在单位审核后,报送教改项目中期检查主管部门审批。

    2.严格检查把关。检查中发现有项目存在《管理办法》第十一条明确的“项目撤销”情形的(重点关注:检查时仍未实际开展研究工作的;严重违反财务制度将研究经费挪作他用的),将详细了解相关情况,并向省教育厅报告,由省教育厅按规定撤销项目并追回资金。本次检查会把教改项目的资金使用作为中期检查的重点之一,严格对照《管理办法》要求检查资金使用情况,对发现的问题要立即整改,整改不到位的中期检查要按不通过处理。

    三、关于开题论证工作

    第三届基础教育改革项目批准立项的9项教学改革项目(附件4)需进行开题论证,填写《湖南省基础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开题论证书》(附件5),一式三份,项目主持人签字(年月日不填,教务处统一填写)后于2025年11月20日前报送至教务处教研科。已立项项目做好中期检查准备,拟于2026年秋季学期开展中期检查工作。

    四、材料报送

    请各位项目主持人在2025年11月20日前按照要求,将纸质材料提交至教务处教研科(逸夫楼A311),电子版材料(word+项目负责人签名后的pdf)发送至邮箱jyk052@126.com。

    联系人:贺鹏程电话:0731-71860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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