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通知公告
     
    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寒假期间安全稳定工作的通知
    2017-01-12 00:00   审核人:
     
    湖南文理学院保卫处
    ━━━━━━━━━━━━━━━━━━━━━━━━━━━━━━━━━━━
     
    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寒假期间安全稳定工作的
    通    知
    校属各单位:
        根据上级有关精神和要求,现就进一步加强学校寒假期间安全稳定工作通知如下,要求各单位遵照执行,确保落实,维护学校安全稳定。
        一、加强领导,落实安全稳定责任。寒假期间,既有春节等传统重大节日,又有如“两会”等重要活动,各单位要加强领导,重视自管范围的安全稳定工作,制定切实有效的工作方案和措施,严格落实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对因思想不重视、责任不落实、工作不到位、疏于防范、疏于管理而引发事故、发生案件的,要追究相关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
        二、化解矛盾,全力做好稳定工作。加强师生政治思想工作,利用多种途径和形式,深入开展形势政策教育,引导师生自觉维护安全稳定大局。假期前开展排查、调处矛盾纠纷及不稳定因素,对排查出的问题,认真分析,逐一落实责任,及时化解,严防发生群体性事件和造成重大影响的事件。
        三、加强教育,强化防范意识。各单位要在放假前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特别是要做好交通、饮食、烟花安全及反邪教、反传销、防火、防盗、防抢、防诈骗的安全常识教育,强化学生的安全防范意识,提高防范能力,真正做到警钟长鸣。外出要甄别信息,防止上当受骗,特别注意交通安全,不乘坐非法营运车辆。对假期在校学习等留校学生要加强安全管理,防止意外发生。师生要远离“黄、赌、毒”。
        四、强化重点,落实安全管理措施。加强水、电等设备,贵重物品存放地,易燃易爆和剧毒危险品,住房、食堂、实验室、图书馆、体育馆、艺术中心等场所,危险品库房、配电室、锅炉房等设施的管理。一定要落实管控措施,责任到人,杜绝事故和案件发生。教职工住宅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引起火灾的要追究当事人或监护人的责任。假期举办大型活动及各种培训班,必须报学校领导批准,报保卫处备案,要落实安全措施、制定安全预案、确保活动安全。
         五、做好检查,积极整改隐患。在放假前,各单位要进行一次包括消防、治安、交通、校舍等全面安全自查,发现隐患要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采取切实的防范措施,坚决防止各类重大事故发生。
        六、健全值班,保障信息畅通。按照有关要求,安排好值班工作,确保有足够能力应对突发事件。随时掌握安全稳定动态信息,并有效处置。确保信息畅通、及时上报,不瞒报、迟报、漏报、不报。
        各单位要在2017年1月16日下班前,将上述工作落实情况经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后,书面报告维稳综治办公室。办公室设逸夫楼B507,联系人:赵赓,电话:7171990,15173699035。
     
                                                                                  维稳办、综治办、保卫处
                                                                                         2017年1月12日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