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全国教师管理信息系统部署与启用工作的通知》(教师厅〔2016〕3号)和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湖南省全国教师管理信息系统应用工作的通知》(湘教通〔2016〕571号)精神,为顺利完成我校教师管理信息系统信息录入报送工作,经学校研究决定,在全校开展教职工信息采集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一)准确采集我校教职工基础信息,实现联网运行,为每一名教师建立电子档案,确保教师“一人一号”。
(二)推动教师信息动态更新,确保信息准确有效。
(三)推进教师系统应用,实现基础信息管理、业务管理与教师工作的深度融合。
二、信息采集对象
学校在编教职工(离退休教职工不采集信息);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的教师岗位、其他专业技术岗位和管理岗位的教职工(不含劳动合同制聘用的工勤人员和芙蓉学院借调人员)。
三、信息采集范围
采集教职工17项信息:1基本信息*、2学习经历*、3工作经历、4岗位聘任*、5专业技术职务聘任*、6基本待遇*、7年度考核*、8教师资格*、9师德信息(处分信息)、10教育教学*、11教学科研成果及获奖、12入选人才项目*、13国内培训、14海外研修(访学)、15技能及证书*、16交流轮岗*、17联系方式等信息及相关拓展信息,带“*”为必填项目。
四、组织领导
学校成立信息采集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李红革
成 员:熊成群、熊青平、佘丹清、郭杰荣及其他校属各单位主要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人事处处长兼任。
各机关、教辅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各教学院院长为本次填报工作第一责任人,负责本单位教职工信息采集工作。各单位要明确一名信息员,负责督促教职工在规定时间内准确填报信息,并对本单位信息进行初审。人事处、教务处、科学技术发展研究院负责全部信息的复核录入工作。
五、任务分工
(一)各单位负责组织本单位教职工填报个人信息;负责组织教职工签字确认,签字纸质版由各学院保存并进行初审,初审合格后将电子版报送到人事处;负责协助做好教职工年度考核等其他信息的采集与初审工作。
(二)人事处负责为全体教职工生成并管理账号、密码;负责录入教职工人事方面信息(不含教职工本人填报及其他部门负责录入的信息),负责教师系统培训、指导、咨询工作;负责全体教职工信息报送工作。
(三)教务处负责教职工教育教学和教学科研成果中的指导学生参加竞赛获奖信息的复核工作。
(四)科学技术发展研究院负责教职工科研成果及获奖信息的复核工作。
(五)纪委监察处负责师德信息(处分信息)的复核工作,并负责教职工信息安全监督工作。
(六)档案馆负责提供教职工信息采集中需要通过人事档案认定的内容,并积极协助其他单位(含教职工本人)核实信息。
六、工作安排
(一)工作启动部署:学校召开各单位负责人会议,启动部署我校教职工信息采集录入审核报送工作。学校召开各单位信息员培训会议,并将账号密码分发到各单位,会议地点逸夫楼B603,会议时间2016年12月14日下午3:30-5:10。各单位召开教职工会议,布置信息采集工作。
(二)信息填报阶段(2016年12月15日-25日):教职工登录教师系统(网址:http://jiaoshi.hnedu.cn,选择“教师自助子系统”,或直接打开网址http://jiaoshi.hnedu.cn:8082/selfservice/index)后及时全面准确地进行网上填报,保存每项信息,然后点击系统“完整性校验”按钮,确保系统校验通过,然后导出教师个人信息表,并将其电子版和纸字签字版交给本单位信息员,如有信息填报疑问请咨询本单位信息员,教职工自助填报权限截止时间是2016年12月25日,逾期教职工将不能登录教师系统,无法修改已填报的个人信息,特殊情况请联系人事处。
(三)信息初审阶段(2016年12月22日-28日):各单位信息员及时通知教职工本人登录教师自助子系统自行填报信息(截止时间2016年12月25日),填写无误的信息表要经教职工签字确认(签字稿由各单位保存)。
各单位要按时将本单位教职工教师信息表电子版报人事处(教职工信息表文件以教职工姓名命名,截止时间2016年12月28日)。
(四)信息复核阶段(2016年12月26日-2017年1月10日):人事处、教务处、科学技术发展研究院负责进一步复核相关教职工信息,发现错误和需证实的信息通知教职工本人及时进行纠正。
(五)信息报送阶段(1月13日):所有教职工信息经人事处汇总复核无误后,向校领导请示报送,经学校研究批准后统一报送至教师系统,等待省教育厅审核结果。
七、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全国教师信息管理系统是国家教育管理公共服务平台的核心组成部分,也是实现教师管理科学化、规范化的客观需要;教师系统建设旨在为各地各校进行教育决策提供信息服务,为推进教师工作管理信息化提供支持,进一步提升决策水平、优化管理流程、提高管理效率,更好地开展教师队伍建设工作;由于教师系统中需要采集的信息专业性强、内容复杂,需要人事处主导、多单位协作和全体教职工共同参与才能有序地按计划推进,分配任务的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学习培训与实际操作能力,建立系统良性运行的工作机制,确保工作部署有力、信息采集及时全面准确,确保按时完成工作任务。
(二)强化责任,明确任务。此次教职工信息采集工作实行各单位分工负责,全体教职工共同参与,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以高度负责的态度,明确本单位信息员,安排其参加人事处组织的培训会议,认真初审本单位教职工填报的个人信息,确保教职工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三)严肃工作纪律,维护信息安全。各单位负责人及信息员要从学校大局出发,切实增强责任安全意识,严格按工作要求,实事求是初审教职工填报的信息,教职工本人需本着实事求是的精神,抱着对自己负责的态度认真填报信息,对于谎报虚报信息的教职工,给予严厉批评教育,如出现教职工个人信息错误(含作假信息未排除),且未在学校报送信息前纠正错误、以及蓄意泄露教职工信息者,将严格按照学校相关纪律规定,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信息采集技术咨询联系人:欧海斌 13975640602,郑峰 18890702668,邮箱1220971988@qq.com,培训交流QQ群147258020。
附件一:教师基础信息指标及指标字典
附件二:全国教师管理信息系统培训简易教程
人事处
2016年12月13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