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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12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工作的提示
    2016-12-13 00:00   审核人:

    各二级党组织:

    为推进我校“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工作,落实好基层党建重点任务,根据《关于在全体党员中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实施方案》(党办发〔20165号)和上级有关要求,现就做好12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工作,提示如下。

    一、认真抓好学习

    12月,各党支部要组织党员重点学习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上重要讲话精神和湖南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精

    各党总支要结合全校“两学一做”专项督查情况,督促学习不到位的党支部和党员进行补学,确保学习按要求完成。

    二、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

    12月中旬,各党支部要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党总支成员要下到所联系的党支部进行指导,党员领导干部要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支部的组织生活会。

    党支部要把查找和整改突出问题的情况,纳入专题组织生活会对照检查内容,要组织全体党员对支部班子(换届前)的工作、作风及整改情况进行评议,并邀请群众代表进行满意度测评。

    党员要征求群众意见,对照岗位职责及思想表现情况,查找自身存在的问题,分析问题根源,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提出今后整改措施。

    三、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

    12月中旬,各党支部要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及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可在专题组织生活会上一并进行)。

    民主评议党员要按照学习动员、自我总结、支委初评、大会评议、组织评定等程序进行。党员要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进行深刻自我总结。支委会要结合党员实际表现,对每名党员进行客观评价,既进行党内民主测评,又进行群众民主测评,并根据民主测评结果确定评议等次,并对不合格党员提出处置意见。

    四、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

    12月下旬,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组织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领导班子成员在会前要广泛征求意见建议,要全面开展谈心谈话,要认真撰写发言提纲。会上,要本着对同志负责、对自己负责的态度开展深刻的批评和自我批评。要邀请分管(联系)校领导到会指导。学校党委专题民主生活会时间另行安排。

    五、完成党员组织关系集中排查工作

    12月中旬,各党支部要在民主评议党员工作中,对党员组织关系集中排查中存在不合格表现的失联党员进行组织处置。对尚未联系到的党员按自动退党进行处置;对预备期满未转正的党员进行取消预备党员资格处理;对已联系到的失联党员分情况进行组织处置或纳入组织管理。各党支部要进行认真分析总结并形成书面材料,于1218前报组织部。

    六、完成党费补缴工作

    12月底前,各党支部要全部完成党费补缴工作。对极个别补交党费有困难的党员尤其是老党员,可由本人申请少交党费,经党总支和党支部讨论同意、党委批准后同意其少交党费。各党支部要健全党费交纳登记、公示等制度,把交纳党费情况列为民主评议党员内容。

    七、完成党支部和党员存在突出问题的排查整改工作

    各党支部和党员要结合专题组织生活会和党员民主评议工作情况,对提出的整改意见和建议,逐项梳理、认真评估、查漏补缺。已经整改到位的,要继续巩固提高,防止反弹“回潮”;对尚未完成整改的,要强化工作措施,加大推进力度,限期整改到位;对民主测评不合格票超过三分之一,或群众不满意率超过50%的党支部和党员,必须重新制定整改清单和整改措施。各党支部要认真总结分析并形成书面总结报告,于12报组织部

    各党总支、党支部要在1230日前完成“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工作任务、基层党建重点工作任务和本次督查中明确指出的有关整改任务。

     

     

                   湖南文理学院两学一做学习教育领导小组

             2016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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