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与管理学院团学组织
例 会 制 度
为了更好地提高经济与管理学院团学租住各项工作的运作效率,培养团学组织全体学生干部的时间观念、组织性与纪律性,更有效地召开经济与管理学院团学组织的会例会、及全体学生干部大会,特制定经济与管理学院团学组织例会制度,具体内容如下:
一. 时 间:
1、主席团会议:每周星期五晚上7:00;
2、全体学生会干部例会:单周星期日晚上8:30
3、临时、紧急会议以临时通知为准。
二. 地 点:
1、主席团会议: 西附楼302
2、全体学生会干部例会:西附楼D203(如有变动以当周工作安排表通知为准);
3、临时、紧急会议以临时通知为准。
三. 例会纪律:
1. 每次例会签到提前5分钟结束;
2. 例会期间手机全部调为振动或者关机,不得在例会期间接听电话;
3. 全体干部例会及学生会举办活动期间不得穿拖鞋;
3. 例会(活动)期间必须佩带校徽和胸卡(学生会干部每周星期一到星期五上课期间必须佩带校徽,不准穿拖鞋进入教学区及活动现场。);
4. 无故缺席与迟到:
无故缺席:每学期无故缺席达累积2次者全体大会上通报批评、张贴板上张板通报,并且取消本学期学生会干部工作能力考核评“优”资格,直接降为最底等。每学期无故缺席达3次者召开委员会会议辞退该干部。
迟到:每学期迟到累积达次3次者全体大会上通报批评、张贴板上张板通报,并且取消本学期学生会干部工作能力考核评“优”资格,直接降为最底等。每学期迟到达5次者召开委员会会议辞退该干部。
5. 请 假:
团总支的向办公室请假;
主席团、部长请假直接向主席请假,可以不用写请假条。
干事请假写好请假条交给本部门部长批准,并于签到结束之前上交到办公室。
每学期请假不超过5次,超过5次者取消本学期学生会干部工作能力考核评“优”资格。
经管学院团学组织
2018年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