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与管理学院学年度先进个人和先进集体评定工作制度
为了认真做好经济与管理学院先进个人和先进班集体的评比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比对象
经济与管理学院全体学生。
二、评比比例
1、三好学生按本学院学生总人数的10%评选,优秀学生干部按本学院学生干部总数的10%评选。
2、三好学生标兵按本学院学生总人数的1%评选,从各班评出的三好学生中产生。
3、专项或特别奖励按条件评选,比例不超过学生总人数4%。
4、先进班集体按本学院班级总数的30%评选。
三、评比标准
1、按照《湖南文理学院学生奖励办法》进行评比。
(1)三好学生评比要求:音、体、美专业学生计算机水平考试过一级,英语过三级;文科学生计算机水平考试过一级,英语过四级;理工科学生计算机水平考试过二级,英语过四级;英语专业学生需过英语专业四级,日语专业需过日语专业四级。学年内专业成绩排名在本专业前20%,没有不及格科目(含校任选课)和违纪情况。
(2)三好学生标兵评比要求:除计算机和英语符合三好学生的条件外,专业成绩名次不低于本专业前5%,没有不及格科目(含校任选课)和违纪情况。
(3)优秀学生干部评比要求:除计算机和英语符合三好学生的条件外,学年内成绩排名在本专业前50%,没有不及格科目(含校任选课)和违纪情况。
(4)专项或特别奖励评选条件:
①对在学校组织“三下乡”社会实践、学科知识竞赛、学术科技创作竞赛等活动中取得优异成绩的学生予以单项奖励。
②社会工作积极分子。在社会活动中表现突出,在各项活动中组织工作突出。
③特别奖励。在某一事件中表现突出,获得社会良好反响或为学校赢得重大荣誉,学校予以特别奖励。
四、工作要求
1、各班要切实加强领导,成立评优评先评选领导小组,由班主任担任评议小组组长,严格按照评选标准和比例,认真组织好本班的评选、推荐工作,严格把关。
2、学院将通过网络和宣传板等公布评选条件,并将初评结果公示三天。
3、先进个人和先进班集体由各班自行申报至学院初审,并统一填写登记表和审批表。
4、各班评优评先评选工作结束后,相关评选材料要由学习委员亲自上交,同时要认真做好评选和推荐人员的条件审查,上交材料发现不符合要求评选的同学或班集体,将直接取消该同学或班集体的评选机会,并不再替补其他人选或班集体。
4、请各班在每年评选的规定时间前将《××学院XX班级先进个人和先进班集体名单》(1份)《XX班级先进个人和先进班集体奖金发放登记表》(2份,登记表内银行卡号必须为常德市区工商银行卡号,且户主必须是获奖者本人,签字栏内必须本人用黑色笔签名;先进班集体填写班长的姓名和卡号)和《XX班级先进个人和先进班集体登记表和审批表》(1份)的电子档发送至学院学工办评优评先专干老师,所有获奖证明必须提供电子版影印件。
5、所有上报数据和材料应准确无误,一经发现差错,将按学校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经济与管理学院学工办
二○一八年三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