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2018年学生“创造发明奖”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学校文件精神和要求,开展2018年学生“创造发明奖”评选工作。请各学院高度重视,广泛宣传,积极推荐符合条件的学生(或团队)参加评选。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依据
《湖南文理学院学生“创造发明奖”评选办法》(校政字【2017】25号)(附件1).
二、评选程序
1、学生(团队)申报。学生将《湖南文理学院学生“创造发明奖”申请表》(附件2)及相关佐证材料或计划书向所在学院申报;
2、学院初审。学院负责申报材料的初审,将学生申报材料报创新创业学院;
3、学校终审。创新创业学院组织相关部门进行初步审核,报学校学术委员会评审。
三、材料报送要求
各学院于12月14日前将申报材料(加盖公章)纸质版提交创新创业学院(逸夫楼B211),电子版发送至QQ邮箱445050959;联系人:唐红;联系电话:13873681249.
创新创业学院
2018年12月3日
附件:
1、《湖南文理学院学生“创造发明奖”评选办法》(校政字【2017】25号)
2、《湖南文理学院学生“创造发明奖”申请表》
附件1:
湖南文理学院
学生“创造发明奖”评选办法
为鼓励学生积极参与学术科技活动,激发学生的创新意识与创新能力,努力拓宽学生综合素质,培养知识、能力、人格协调发展的优秀创新人才,特设立创造发明奖。
一、评选对象
“创造发明奖”奖励对象为湖南文理学院在校全日制学生。
二、评选条件
学生个人或学生团队取得具有较高科技水平的产品或者优秀创意。
三、评选程序
1.符合奖励条件的学生将相关佐证材料或计划书等材料向所在学院申报;
2.学院负责学生申报材料的初审,并将学生申报材料报创新创业学院;
3.创新创业学院组织学校相关部门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创新性等进行初步审核,报学校学术委员会评审;
4.评选结果在全校公示五天后,确定获奖名单,并发文公布。
四、奖励办法
1.“创造发明奖”每学年评选一次。评选时间为每年12月,学生在校期间产生的创造发明成果均可参评。“创造发明奖”全校每年1名,在没有达到评奖条件的情况下可以空缺;
2.学校对获奖学生颁发“湖南文理学院创造发明奖”奖杯。获奖学生信息刻留在奖杯上,奖杯交由所在学院保存,直至评选出下一届获奖者;
3.学校对获奖学生颁发荣誉证书,同时颁发5万元的奖金。(学生团队获奖的,奖金的50%由负责人所有,剩下的奖金由负责人根据贡献的大小分配给团队成员)
湖南文理学院党政办公室 2017年6月1日印发
附件2
湖南文理学院学生“创造发明奖”申请表
所在学院: 申报类别:□产品类 □创意类
申报人 |
|
性别 |
|
出生年月 |
|
政治面貌 |
|
年级、专业 |
|
学号 |
|
联系方式 |
|
身份证号码 |
|
团队主要成员信息 |
姓名 |
学号 |
联系方式 |
政治面貌 |
负责人 |
|
|
|
成员 |
|
|
|
成员 |
|
|
|
成员 |
|
|
|
成员 |
|
|
|
申报理由 |
(500字以内,相关佐证材料等附后) |
学院学术委员会推荐意见 |
学院主要负责人签字(公章): 年 月 日 |
学校学术委员会评定意见 |
年 月 日 |